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全区深化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实施方案(2013—2015)》的指示精神,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,切实增强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社会影响力、扩大覆盖面,内蒙古自治区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领导小组评选并表彰了一批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,霍林郭勒市星火公交有限责任公司荣获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文明交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,成为全区50个先进集体中的一员。
我公司经过经营与发展,以“关爱员工,回报股东,做强企业,奉献社会”为企业文化;以“企业因我而发展,员工因我而富足,社会因我而进步”为公司使命。始终致力于打造“和谐公交、文明公交”,为推进文明交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信息来源:内蒙古公安交通管理总队“自治区实施‘文明交通计划’领导小组通报表彰2015年全区‘文明交通先进集体、个人”、“文明交通示范村、示范学校、示范社区”